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引起了各类资管机构的关注。该办法明确了养老金可以进入股市的“弹药”,但更重要的是,保险资管公司、基金、券商资管等参与税延养老金投资管理业务有了指引。
经过十年的酝酿,今年6月份开始,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大力推广下,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走向千家万户。
作为重要配套政策之一,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也在近期出台。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全名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下发。
办法的出台,让保险资管、基金、券商资管等参与税延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业务有了参照,受到投资机构的广泛关注。
假设我国目前约有3000万人口缴纳个税,保守估计其中3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养老险,预计将带来千亿级别的保费增量,根据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假设个税递延养老资金运用也将较为稳健,预计其中有10%-15%左右将进入权益类市场,将为市场带来百亿增量。
保险资管、券商、基金均可成为管理人
根据办法,销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投资,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保险公司应当选择具有长期资金管理经验、资产配置体系完善、投资经验丰富、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投资管理人。
在资管行业,养老金业务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哪些金融机构可以成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人?
依法设立、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都可以成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人。
具体指标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具备3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且业绩良好稳定,主动管理的非货币类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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