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通报发电企业设备管理及涉网安全监管情况

日期:2024-09-11

乾元坤和编辑

        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下发了《山东省发电企业设备管理及涉网安全监管情况通报》,对在全省发电企业设备管理及涉网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2400余项问题进行了披露,督促各发电企业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今年5至8月,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发电企业设备设施管理、“大、快、严”集中行动、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涉网安全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全省发电企业设备管理及涉网安全现场检查工作,7月至8月,山东能监办联合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共同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依托电科院(16.720, -0.52, -3.02%)专家力量组成检查组,结合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对18家发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涵盖了我省已投运的300MW、600MW、1000MW等级机组,检查内容包括了锅炉、汽机、电气一次、继电保护、励磁、热控、化学、金属等专业,检查发现问题2400余项。
  通报强调,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提升设备设施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内部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实时对重要设备进行监视、测量、评价、维护、控制,完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和责任追溯机制。要重点组织好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贯彻落实工作,保证有关要求在电力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环节落实到位。抓实电气一次、继电保护、锅炉、汽机、励磁、热控、化学等设备的检修工作,提升检修工艺质量。建立设备可靠性分析机制,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历次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开展设备定期体检诊断,筑牢设备安全防控体系。加强运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理顺技术监督管理关系,健全预警、告警、考核和评价机制,提高技术监督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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