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坤和EAM系统应用

田利辉:建立有效的资管业务监管制度

日期:2023-10-20
乾元坤和编辑

乾元坤和编辑


田利辉 金融学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院长。执业律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教育部金融风险重大课题首席专家、牛顿基金金融制度项目中方负责人。

近几年,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末,大资管行业总体规模超过百万亿元。在业务爆发式增长的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留下了巨大的套利空间,使金融资管业务乱象丛生。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如何对资管业务进行监管成为了金融业密切关注的问题。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院长田利辉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资产管理能够服务实体经济,但是要防止其野蛮生长,防止庞氏融资的形成,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因此,需要统一标准规制;消除资产管理的多层嵌套;加强“非标”业务管理;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统计体系;加强管控流动性风险;统一同类产品的杠杆率;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记者:资管业务在高速扩张的同时,出现了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田利辉:面对迅猛发展的资管业务,一度出现金融监管不足的状况。在高额利润的引导下,在资管客户的竞争中,资管业务出现了期限错配、嵌套杠杆、信息不足、刚性兑付、资金空转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我国资管业务往往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方式,将募集的低价、短期资金投放到长期的债权或股权项目,以寻求收益最大化。鉴于资管项目的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之间的严重期限错配,到期能否兑付依赖于产品的不断发行能力,一旦难以募集后续资金,可能会出现流动性紧张。而且,金融机构为了提高产品收益率,往往倾向于用“拆短投长”加大期限错配程度。这样,如果宏观条件变化,可能会带来流动性兑付危机。

第二,由于投资范围、资本计提、分级杠杆等监管标准在不同行业存在差异等原因,我国不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形成了多层嵌套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随着竞争的加剧,我国资管业务的同业链条不断加长,杠杆层层累加。在实际运行中,一些机构利用中间层、嵌套等方法来变相扩大资管产品杠杆,获得更高的股东投资回报率。然而,一旦出现流动性紧张,风险将通过产品链条向对接的其它资产管理机构传导,系统性金融风险高企。

第三,资管产品层层嵌套,底层资产难以穿透。信息不透明导致责任不明确,道德风险及法律风险在我国流行的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中很大。而且,往往是部分受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通过资管产品进行融资,部分资管机构通过信息遮掩避开政策限制,导致我国部分经济改革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第四,由于信誉或政绩的考虑,多数资管机构往往主动或者被动承担了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这不仅背离了资管业务的本质,而且显著增加了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同时,刚性兑付也诱导了大量社会资金进入资管业务,带来了资管行业的超常发展和风险的快速积累。

第五,随着我国资产管理市场进入泛资管时代,过多参与主体涌入资管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为抢占市场、拓展生存空间,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变换商业模式,导致了恶性竞争,加重了金融风险。

第六,在实体经济的基础资产收益率下行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产品领域,开发了长链条、跨行业、跨市场、层层嵌套、结构复杂的资管产品,各类“通道业务”流行,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滞留时间延长,甚至出现了资管产品相互买卖,资金空转自我循环,资产泡沫不断吹大,金融风险迅速积累。

记者:对资管行业监管不足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

田利辉:监管不足是我国的监管理念、监管架构和监管实践导致而来。在我国经济转轨步入市场经济的进程中,金融监管需要学习、扬弃,改革、进步。我国尚无适合国情的中国金融监管学,而是基于西方金融监管理论和金融监管行为,形成了金融监管的理念和方法。西方金融理论主张金融深化和自由化,反对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而且,金融新业态、新业务和新产品层出不穷,往往也会让监管机构倾向于事后监管。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靠于政府机构实施的行政性监管,面对金融创新有时可能会出现监管不足。

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这是基于以往市场分业经营的实践而设计的。然而,当今的金融业是混业经营,这样的监管架构是“九龙治水”,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的问题。

在监管不足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往往创新过度,运用各种手段绕开已有的监管规则,获得超额利润,实现监管套利。资管业务是交叉业务,容易实现监管套利。

2017年以来,我国“一行三会”金融监管部门正视监管不足的问题,出台了大量监管政策,积极推出了众多针对资管业务的监管措施。然后,进一步相互协调,共同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随之,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我国的金融监管正在完善,资管业务在监管要求下正在调整,实现转型。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资管业务的监管体系?

田利辉:资产管理能够服务实体经济,但是要防止其野蛮生长,防止庞氏融资的形成,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所以,对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风险和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制度。具体而言,我有七大建议:

第一,我国需要统一标准规制,逐步消除套利空间。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需要构建,厘清影子银行,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逆周期、跨市场的角度加强监测、评估和调节金融风险。同时,需要针对机构监管下的标准差异,强化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有效遏制产品嵌套导致的风险传递。市场和监管规则需要统一,同类产品适用同一标准,消除不同区域的套利空间。

第二,需要消除资产管理的多层嵌套,抑制不能产生社会效益的通道业务。这需要我国监管机构对于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实行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从根本上消除通道业务滋生的土壤。而且,需要限制层层委托下的嵌套行为,强化受托机构的主动管理职责,防止其为委托机构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同时,对基于主动管理、以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为目的的运作形式给出合理空间。

第三,需要加强“非标”业务管理,控制并逐步缩减“非标”投资规模。这需要将银行表外理财产品纳入广义信贷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表外业务风险的管理。同时,规范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转让业务,加强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四,需要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统计体系,逐只产品统计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终止信息。以此为基础,实现对底层投资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穿透识别,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全貌,完整反映风险状况。影子银行风险的防范需要厘清影子银行的规模、形式和手法,将影子银行的活动纳入统计体系,通过大数据监督观察影子银行的行为,并且及时纠正。影子银行存在风险,但不应“一棍子打死”。

第五,流动性风险需要加强管控,强化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要求,使产品期限与所投资资产存续期相匹配。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独立的账户管理和托管制度,充分隔离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以及资产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之间的风险。

第六,建议统一同类产品的杠杆率,合理控制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杠杆水平,抑制资产泡沫。

第七,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均应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资产管理业务委托人只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这就是说,资产管理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强化“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同时,要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严格受托人责任。逐步减少预期收益型产品的发行,向净值型产品转型,使资产价格的变化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风险。

记者:您如何看待资管业务的未来发展?

田利辉:我认为,在加强和落实适宜监管的背景下,我国未来资产管理行业将会实现规范的稳健发展,具体发展趋势是多样化、组合化、全球化和智能化。

当前,各类资管机构的业务主要集聚在某些特定的产品上。譬如,信托主要集聚在固定收益类产品。资管业务应该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比如风险投资和并购类资产管理业务。多样化会提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组合投资有助于分散风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逐步实现基金化,进行多个项目的组合投资,减少资管计划持有人的风险。

如今,一些高净值、超高净值客户,对投资全球化的需求越来越高。资产管理机构应该走向全球,防止这些客户流向外国资产管理机构。我国资管业务的全球化也会有助于“一带一路”的推进。

从全球资产管理行业目前的探索来看,智能化投顾是资管发展的一个趋势。我国资管行业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早步入智能化阶段。

温馨提示:欲了解更多关于企业资源管理的内容,请点击乾元坤和资产管理系统,或拨打1352295691913522956919进行咨询。

分享到:

相关文章: